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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民政局送达公告
信息来源:宁波市民政局      发布时间:2018-07-27    【字体:

宁波市剑云武术馆(浙甬民证字第070194号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2330200MJ89505792):
  因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一案,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(甬民责改字〔2018〕第9号),现依法予以公告,内容如下:
  经查,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,连续两年(2015年度、2016年度)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改正,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。逾期不改正的,本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依法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。
 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宁波市民政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7月27日

  联系部门:宁波市民政执法支队   联系电话:87350898
  联系地址:宁波市育才路295号   邮政编码:315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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