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障碍通道 | 移动门户 | RSS订阅 | 个性化定制 | 繁体版 | English |  浙江政府服务APP
 
本站 政府群站 互联网   高级搜索
您的位置: 首页政务公开本地动态
政务公开  
本地动态
上级部门信息
各地信息
媒体关注
图片新闻
 
本地动态    
"); MsgBox.document.write (" "+Item+""); MsgBox.document.write ("
"); MsgBox.document.close(); MsgBox.print(); MsgBox.close(); }
我市启动第二届“长寿村”评选活动
信息来源:宁波市民政局  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25     【字体:
保护视力色: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
 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长寿养生文化,倡导健康、科学、文明的生活方式,促进老年人健康养老,近日,市老龄办、市老年学会联合发文,就全市开展第二届“长寿村”评选活动作出部署。
  按照文件,申报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行政村户籍人口要求达到500人以上,获得第一届“长寿村”称号的行政村如需保留称号的应重新申请。评选活动坚持自愿、公开、精简、优选的原则,全市评选产生“长寿村”不超过20个。
  文件明确了“长寿村”应达到的四项基本条件,即高龄老人多、健康养老好、生态环境优、敬老氛围浓,要求参评行政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到总人口的5%以上,9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10%以上,有百岁老人或95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五百分之一以上。
  本次评选活动将采取专家组实地测评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评选结果将于10月份揭晓。目前,各地参评对象正在组织申报中。
返回首页】   【打印】   【关闭
隐私声明 | 网站导航 | 版权声明 | 帮助指南 | 联系我们 | 关于本站 | 网站管理 | 管理后台